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茉莉花革命」與「二二八被革命」


最近不久前在北非突尼西亞發生的「茉莉花革命」,起因是一名待業的大學畢業青年為求生計在街頭販賣水果被警方取締沒收了他的水果攤,他憤而自焚,遂引發突尼西亞的大規模示威,最後導致突尼西亞總統出逃,被稱為突尼西亞人民的勝利。無獨有偶的,64年前的臺灣也曾發生警方取締賣私煙的婦人時使用暴力引發路人氣憤,並爆發了全島的抗議風潮,史稱「二二八事件」。這兩個事件發生的起因有很類似的地方,但就結果來看,臺灣人就沒突尼西亞人那麼幸運了。


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國民黨與民進黨的「中國政策」

過年期間妹妹們都攜家帶眷回娘家過年,我在閒聊中和其中一個妹婿聊到政治以及未來臺灣的方向,他說「蔡英文應該要拿出民進黨的中國政策了」,其實他說的也就是統派媒體一直在宣揚的,民進黨沒有甚至逃避拿出中國政策,這明顯與事實不符,或許這是統派的一個策略;但是我比較驚訝的是,我這個妹婿是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土木工程博士,是一位理性,有智慧的翩翩君子,竟也被這些統派媒體忽悠(中國用語,意指蒙蔽)而相信了這個說法。事後我想,假如曾參的母親聽了三個人說了「曾參殺人」就相信了,那麼被統派媒體鋪天蓋地的「洗腦」後,也很難不被影響罷。感嘆之餘,覺得有必要談談臺灣兩黨的「中國政策」。

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羅賢哲共諜案是孤例嗎?

記得是在陳水扁首次當選中華民國總統時,有一則當時的平面主流媒體的報導引起我的注意,那篇報導主要是說在陳水扁當選後有一群將軍群聚會議,討論的主題是假如將來這位民選的總統在重大施政上和他們的理念不同時,他們要怎麼處理。

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從數據看2012

從一年多前的立委補選開始,民進黨迎來一連串的勝利,黨內情緒顯得高昂而樂觀,一直到五都選舉才因沒能完成預期的大勝只能平盤而使得氣勢頓挫;但是媒體上熱烈且加油添醋的談論「馬英九流失二百多萬票」一說仍然讓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振奮,覺得2012大有可為而使得有志者躍躍欲試。我們回首2008年民進黨在大挫折之後,這些所謂「天王」們都避今天眼紅的主席之位唯恐不及,如今卻個個當仁不讓,不禁要感嘆「成功有一千個母親,而失敗卻是孤兒」。但是在樂觀之餘,我們檢視這所謂「馬英九流失二百多萬票」一說,是否真如它表面所顯示的反應了2012可能的選情,卻是頗值得商榷的。

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

中華民國總統能幹什麼?


黑雨先生在他的部落格用另一種角度,以「選總統的反向消去法」為題談他對總統這個職位的期望,不由讓我深思「總統這個位置在憲法上究竟能讓我們有多少期待」的這個命題。

2011年1月27日 星期四

民進黨初選與美國初選

民進黨為了即將而來的立委選舉及總統大選的提名制度的確立,折騰了好一陣子,好不容易上週在臨全會上以多數議決,除了不分區立委這部份以外,將以全民調進行初選來決定民進黨的候選人。決議一出,說風涼話的有之(初選制年年改,次次改),威脅的有之(退黨之說此起彼落),仍不死心企圖集結黨內反對勢力的有之(呂秀蓮還在到處放炮,甚至探陳水扁的監,用他的話來攻擊黨的決議)。事實上,除了呂秀蓮力主的黨員投票以外,民進黨內部也曾出現其他的意見,如賴清德提出的美式初選,這個想法有一部份和呂秀蓮鼓吹的在各處辦政見發表會類似;但總結而論,不管是那個說法,其實初選這個概念主要還是來自美國的初選制度,因此筆者在進一步談民進黨的初選制之前,想先談談美國的初選制度,以為讀者考核民進黨初選制的參考。

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

從「中間選民」談起

常聽有人call-in到電視台或電台的政論節目,或在網路上討論政治議題時,先聲明一句「我是中間選民」;政治評論家金恆瑋曾為文說「沒有中間選民了」,他的意思是認為臺灣現在國內的情勢已使得選民都有明確立場,因此也就不存在什麼「中間選民」了。筆者當時就在想「何謂中間選民」?既是「中間」,有不偏不倚的暗示,表示公正;因此每每有脫黨而出的政治人物,我們都會看到他(或她)發表要走「中道路線」的聲明;所以講自己是「中間選民」,有一種先取得高度的公正感。

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民進黨人當官不可不上的一門課


有一次,筆者恰好聽到藝人江霞談到她初到任華視總經理的情形,她說和她料想的不一樣的,率先來接近她的反而是她認為是深藍的那批人,不但主動示好,還會教她很多事,像那裡有好處,沒關係的,以前都這麼做等等,然後她說:你聽他們的,你就死定了。我想,她已說出民進黨人當官該上的第一門課。


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心平氣和談「18%」


這兩天看到新聞處理所謂「蔡英文領18%」事件,讓我心情實在好不起來。本來這個「18%」的爭議應該是一個制度之爭,假如它是正確的,那麼在經過驗證的洗禮後,它可以理直氣壯,義正詞嚴的執行;假如爭論後覺得不妥,也可順理成章的把它給取消;原先領取的人也是以法之名領取,談不上對錯,以後不能領取了,自是心安理得。

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談「共識」

現在中國和臺灣的馬政府同聲一氣高談「九二共識」,還連手「共逼」民進黨要承認「九二共識」,宛如它真的存在一般;因此我們再試著進一步討論「共識」這個觀念。一般來說,兩國談判若達成協議,自然須以書面為之,白紙黑字後双方簽字以昭公信,此時我們可以稱這個協議是「共識」;但是若双方只是私下商討時同意的一些原則,但不能形諸文字的,我們可以稱它為「默契」。不能形諸文字,自然有其原因,不可告人是其一;我們先不深入討論。但是不管「共識」或「默契」,都須双方認可,只有一方說有,另一方說沒有,自然也就不存在。按這個原則,我們來談談目前在媒體上出現的幾個有「共識」名稱的議題:「九二共識」、「九六共識」與「憲法共識(各表)」。